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募集资金正常投资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的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中酒连锁总资产278★.92万元,净资产7.6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21.96万元,净利润4★.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如下: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385号)。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未出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2,329,389.92元。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21,943,921.61元(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6★★★,544,921.61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6,230,260★.48元。
③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其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562,974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1★★,999★★,905.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28★★★,901.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971,004★★.16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6,673,836.16元(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91,274,836.16元及上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8★★★,559,650.40元,报告期末余额为286,856,818★.40元(其中募集资金278,297,168.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8,559,650★★.40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1★、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李银会先生、万国栋先生、鲁水龙先生★、范文丁先生、冯声宝先生★、赵洁女士、邢铭强先生、范文来先生、戎一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选举卢艳女士★★★、高剑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孔祥忠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巨潮资讯网(。
拟购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4: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人,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高剑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②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余额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佑德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天佑德集团计划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451,259.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佑德集团《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天佑德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银行账号:7451)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银行账号:7451)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6★★★、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年7月★,中酒连锁完成了业务★★、人员等剥离,中酒连锁成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认定标准,公司对2023年度与联营企业发生的交易进行调整。
(1)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联营企业中酒(北京)连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酒连锁”)采购商品金额300万元★★★。
3★★★、中酒连锁为公司联营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是业务往来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中酒连锁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除上述调整★★★,2023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变★★。调整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青海彩虹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及下属公司、青海华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华实青稞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联营企业中酒时代(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酒连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69★.791万元,关联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租赁房产,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租赁关联方房产;向联营企业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5)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选举李银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万国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范文丁先生、冯声宝先生、郭春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春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赵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6★★,673,836.16元(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91,274,836.16元及上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399,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8,559★★★,650.40元,报告期末余额为286,856,818★.40元(其中募集资金278,297★,168.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8,559★★★,650.40元)★。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阿拉嘉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该金额可循环使用★,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3:00★★,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7人,董事李银会★★、万国栋★、鲁水龙★★★、范文丁先生,独立董事邢铭强、范文来、戎一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12月27日,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67★★.8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酒时代持股比例为40%,中酒同创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0%,中酒众兴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0%★★★。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调整后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仍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酒连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酒时代”)于2021年05月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设立★,中酒时代持有其100%股权★★。因实际经营需要,中酒时代对中酒连锁进行增资,并引进中酒众兴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酒同创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股东。调整后,中酒连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中酒时代持股比例为40%,中酒同创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0%★★★,中酒众兴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0%。调整前后对比具体如下:
4★、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织架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详见巨潮资讯网(★。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3年4月17日★★★,为积极履行企业家社会责任,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天佑德科技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佑德集团”)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天佑德集团拟分五批次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总计价值1亿元人民币市值★★。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天佑德集团于2023年4月17日首次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4,1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天佑德集团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首次捐赠的非交易过户已于202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获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在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银行账号★:0)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成,剩余利息0.11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将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银行账号:0)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青稞酒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39.9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设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规定资金用途使用,确保投资项目按公司承诺计划实施。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①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就上述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做了沟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资料★,我们认为调整后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审议★★★。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729,914.5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2★,329★,389.92元。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本公司与中酒连锁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公司独立董事邢铭强、范文来、戎一昊先生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将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1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405,574,070★★.09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00110号)。
(3)公司新增向联营企业中酒连锁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期限六个月,租金19,710元★。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021年7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405,574★★,070.09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00110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农副产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5★★,473,711.9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23★★,065★★★.93元,共计25,996,777.86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中酒连锁总资产608★★.20万元★★★,净资产84.63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80.13万元,净利润76.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562★★★,974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1,999,905.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28,901.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971★★,004.16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青稞酒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39★.9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该募投账户已完成注销(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银行账户:637778807)。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