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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易日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前置程序,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方式 公司的债权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申报采用网络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需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债权申报系统,也可以通过浏览器登陆申报系统(网址★★★:)进行申报★★★。债权人登陆债权申报系统后应按照系统流程和要求填写债权申报信息并上传证据材料等资料完成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文件范本,债权人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在该网站内搜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查阅和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胡律师、付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日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如后期法院裁定受理东易日盛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与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若债权人选择不在东易日盛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东易日盛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